2006年11月22日 星期三

Internet Explorer 7 vs. Firefox 2



對誤以為本文將對兩種瀏覽器的新版本加以評比的朋友,先說聲抱歉了。那種苦功夫相信在短時間內就會有很多人樂於去做,在下懶惰的程度世上名列前矛,在此只是發表初步觀察的心得罷了。日後若發現精緻的評比,再向大家推薦。

10月25日剛發表的Firefox 2,挾先前版本闖下的威名,一開始就聲勢驚人,功能、操作介面都做了不少改進和創舉。相形之下,微軟宣稱加入IE7的新功能,大都只是拿香跟拜,甚至在Firefox 2問世後,又陷入落後追趕的局面。

特別是安裝過程。Firefox 2才5MB大小的安裝程式,下載執行總共花不到一分鐘;即使加上把你在IE的所有個人資料統統自動搬過來的時間,也用不了兩分鐘。乾淨俐落不嚕嗦。

IE7的安裝就天長地久了。據說是為了檢查你Windows系統的合法性,外帶下載更新一大堆不知什麼有的沒的,足一刻鐘過去了,才告訴你要重開機。神經病!

另一方面,為了向Firefox看齊,IE7的操作介面做了不少調整。雖然整體說來,是朝好的方向演進,但IE的老用戶需要花點時間適應。

別的什麼功能都還罷了,這次吸引我下載試用的誘因,是兩者都新增的內建RSS閱讀器。嚴格來說,就閱讀器的功能而言,雙方都顯得陽春了些。不過平常用到的也不過就是訂閱更新這些個粗淺用法,感覺已經綽綽有餘,又可以丟掉額外的閱讀器,基本算是可以接受。

儘管整體而言Firefox 2佔了上風,但有一個項目IE處於絕對優勢,就是網頁描述語言(如Javascript)的解釋權。由於Mozilla組織堅持遵循W3C標準,拒絕向它眼中的異端妥協,不少在IE環境下以非W3C標準語法寫就的網頁,無法在Firefox表現出預期的效果,甚至產生錯誤。對此Mozilla的態度是網頁要遷就標準,而非標準遷就既成事實。然而事實一再證明,市場力量不會向任何標準妥協。除非Firefox能夠長期領先IE,在市佔率上擊潰並取而代之,使「錯誤」語法受到懲罰,有足夠誘因迫使網站必須為修改付出代價。否則以業界生態,最多只能求取和平共存,而非標準語法將與IE長相左右。

何以見得?IE7的一句文宣道出了箇中三昧:相容性最佳的瀏覽器!就算拿香跟拜被人訕笑,甚至某些功能追趕不及,只要Firefox所展示的網頁,永遠讓人擔心少一塊,IE就可以高枕無憂,使用者的惰性會自然而然地把競爭者排拒在外。起碼以我個人來說,即使再喜歡Firefox,也不會把IE扔到垃圾堆。事實上全球網頁修訂的速度緩慢得驚人,就算我常上的網站都遵循了W3C,也難保有一天隨意瀏覽其他網站時,某個重要部份在Firefox當中會出問題。Firefox的觀念不改,恐怕也要付出代價。

實例:

我的「文章與相簿輪播」小程式,在Firefox中無法正確呈現。問題不止一個,但我只修訂了自己程式裡的那個,而引用自由軟體tabber所發生的問題,就懶得追查了。解決問題的對策,是以不同方式在Firefox中呈現,很偷懶而且粗糙。但是一般吃人頭路的程式設計師,時間都很有限;他必須在自己少得可憐的空閒和不到15%市佔率的軟體所產生的問題之間權衡。相信我,你獲得的答案八成會是:用IE就沒問題了呀!你為什麼不用呢?

不信的話,網路城邦這套系統在Firefox也有一些問題,不妨找出來,回報給電小二,看多久會解決。

我發現的問題,是跑馬燈MARQUEE標籤的屬性behavior="alternate",在IE會對包括table在內的物件起作用,在Firefox則似乎只對文字生效,因此「相簿輪播」就看不到了。這和W3C的定義有關嗎?蠻懷疑的。因為刪掉這個屬性,就可以運作了。換句話說,「正常捲動」可以,「左右對碰」就不行。其實因「未定義」而「未實作」的可能性應該高一些。這種狀況,問我的話,該是Mozilla去改比較對。
 


原發表於Jeff & Jill的窩,2006/11/21 11:00:03




《以下留言與回覆,來自 聯網

01.  黛比  2006/11/24 02:46

好詳細的分析

我的電腦裡同時裝有這兩個軟體

但是寫網誌時 必須用IE 使用Firefox就會出現一堆奇怪的畫面

想觀看某些網頁時  IE又會出現狀況

所以它們各有利弊  同時安裝兩個軟體 

使用起來也比較方便   反正總有一個可以正常運作吧




02.  Jeff & Jill  2006/11/25 11:20

黛比說得對

反正是免錢的

其實蠻敬佩這些參與Firefox計畫的人。正因為有這種非營利組織,某些理想才得以堅持。否則在商業邏輯下,擴大佔有率才是正經,犠牲一點原則又算什麼。

雖然多叨念幾句,還是期盼Firefox持續成熟壯大,給微軟老太爺一點顏色瞧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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